一、招标条件 台前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孙口镇第二批试点配套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豫政文【2016】28号批准,招标人为台前县孙口镇人民政府,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前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孙口镇第二批试点配套工程; 2.2、招标编号:TP-2018-0502; 2.3、建设地点:台前县; 2.4、项目总投资:约655万元 2.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2.7、工期: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2.9、主要建设内容:小区道路铺装及硬化、道路照明、供水、雨污水排放、绿化景观、暖气管道、供电、消防水池含泵房建设等; 2.10、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1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专业对口的安全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6)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足三年按现有年份计算); (7)企业和项目经理近年来(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配套工程类似业绩各一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及网页版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截图);
发布时间 | 2018-05-25 10:12:42 | 公告地区 | 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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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
采购单位 | 台前县孙口镇人民政府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
开标时间 | 2018-06-15 09:00:00 | 预算金额 | 655.00万 |
开标地点 | 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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