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公安局个人防护装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个人防护装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莱阳政采[阳光]货物201834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个人防护装备采购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个人防护装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二、采购莱阳政采[阳光]货物201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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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山东 | 项目预算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沂南县界湖镇卫生院和辛集镇库沟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