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4. 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是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6.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包采公〔2017〕4596号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45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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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内蒙古 | 项目预算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湘维西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