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包采公〔2017〕4418号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44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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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内蒙古 | 项目预算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湘维西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