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发布时间 | 2016-12-12 20:59:10 | 公告地区 |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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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河区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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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01-05 14:30:00 | 预算金额 | |
开标地点 |
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湘维西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