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HF[2016]-11-5GZGC/1 一.招标条件 吉林艺术学院专家公寓改造及实验室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已获吉林省财政厅采购办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61102]-28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自筹资金组成,资金已落实。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吉林艺术学院专家公寓改造及实验室工程项目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教学空间及专家公寓改造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为保证工程施工便利而发生的工程等; 2.2 工程名称:吉林艺术学院专家公寓改造及实验室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2.3 建设地点:吉林艺术学院。 2.4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及工程量清单、现场踏查。 第一标段:教学空间及专家公寓改造;采购预算¥139.617万元;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月20日。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相关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无在建工程。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4、2015)财务状况良好;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6外省施工企业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凡未在“平台”公布的企业,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招标公司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即可);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购买标书人的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资质证书副本;(新版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8、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社保机构开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社会保险收费票据或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及法人、被授权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缴纳保险证明);9、2013-2015年度审计报告原件;10、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艺术学院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8004313833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595号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吉林艺术学院专家公寓改造及实验室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
项目编号 | JLHF[2016]-11-5GZGC/1 |
|---|---|---|---|
| 地区 | 吉林 | 项目预算 | 1396200.0万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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