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路灯提质增效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CCDG2016Z041-CG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双阳区路灯提质增效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采购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现对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2.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2.1采购主要内容:本采购项目内涉及的节电设备44台,路灯远程控制器44套,漏电防盗设备44套,远程监控中心控制软件及配套硬件一套,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本项目采购范围内节电设备的安装、施工、以及服务期内的维修、维护服务。 2.2采购数量:一批(以最终实际发生量为准)。 2.3采购预算:详见磋商文件(依据双阳区市政路灯44台变压器线路用电统计,每年用电费费用430万元,最终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资金额度,根据采购方与中标方磋商一致确定。) 2.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节电率不得低于25%。 3.合同期限及模式: 3.1项目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起90天内完成)。 3.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变压器节电设备的投资、安装、调试及合同期内维修维护,工程竣工后,由节约的电费中逐月返还合同款,直至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采购人。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4.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并完成整套系统实施,且能提供售后服务的生产商。 4.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磋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6年11月14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发布时间 | 2016-11-14 11:28:44 | 公告地区 | 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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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8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
开标时间 | 2016-11-24 13:30:00 | 预算金额 | 4300.00万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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