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食堂餐饮委托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实力并有良好信誉的餐饮服务管理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食堂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2.2招标单位: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2.3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食堂概况:就餐人数1000人左右,其中病患700人左右,职工300人左右,职工食堂主要为职工病患提供早、中、晚餐服务,不对外经营。 2.6委托服务模式:委托方提供食堂场地,受托方负责食堂装修改造、餐厅设备的购置,水费、电费,受托方承担水费30%,承担电费30%,液化气费由受托独自承担,暖气费、内部电话费由委托方承担。 2.7服务期: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要求: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投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相关内容。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营不少于本次规模餐厅或食堂成功案例的2份服务管理合同,其中必须包含一份三级医院餐饮服务管理合同; 3.4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有一定规模和稳定的操作队伍,拟用厨师中至少2人持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以上(含高级)证书,实际操作能力达到证书相应等级水平。 3.5信誉要求: (1)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纪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2)须提供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缴纳税收凭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2 日至2016年 11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6室)报名。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正在经营的餐厅或食堂成功案例的承包合同(原件);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4)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纪录的承诺书(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审计报告、缴纳税收凭证(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投标人企业简介。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注: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5.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报名的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食堂餐饮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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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河南 | 项目预算 | 0.0万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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