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实验中学高清录播及会议室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受利辛县实验中学的委托,对利辛县实验中学高清录播及会议室设备公开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XZTBCG2016G3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实验中学高清录播及会议室设备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4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内容:采购内容高清录播及会议室设备公开招标,一个标包。(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利辛县实验中学高清录播及会议室设备公开招标(LXZTBCG2016G302)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生产商或经销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应能力。 3、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zztb.gov.cn)免费注册用户,办理报名事宜。 (2)请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和相关文件资料,点击“注册用户登录”栏目,查看“注册用户申报操作手册”,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报名事宜。联系电话:4008503300 (3)供应商点击网上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操作流程请到下载中心查看操作使用手册。 (4)供应商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时间(即标书索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投标人须及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自负。投标供应商投标时请携带该单位报名回执单,如未提供报名回执单,则以本中心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表为依据。 二、供应报价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为一照一码);(2)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3)、投标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4)按要求提供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缺少上述任何一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10:00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10:00时 十、开标地点: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招投标中心采购部:程安龙 采购人联系人:程主任 传真:0558-8017868 手机:05588857780 联系地址:利辛工业园区创业路一号 联系地址利辛县实验中学 利辛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发布时间 | 2016-09-26 09:07:48 | 公告地区 |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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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
采购单位 | 利辛县实验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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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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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6-10-19 10:00:00 | 预算金额 | 4.00亿 |
开标地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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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