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取得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能够提供与本项目要求的配套服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成功。
发布时间 | 2016-08-04 20:38:24 | 公告地区 |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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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河区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 | ||
招标文件售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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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6-08-15 15:00:00 | 预算金额 | |
开标地点 |
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湘维西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