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龙门路小学基建用电供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龙门路以北、少林路以南、高皇北路以西。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项目规模:投资约 70万元。 2.4 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信誉的企业; 3.2 资质条件:具备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四级及以上资质、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 3.3 需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具备进网施工作业资格证; 3.6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01月至今)应具有三个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3.7. 投标人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6 日至2016 年 6月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1211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1.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同时提供上述所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如报名单位过多,将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投标人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559015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路南、和谐路东德威广场12层1211号 联系人:魏建峰 电话:0371-85967760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郑州市金水区龙门路小学基建用电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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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河南 | 项目预算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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