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锦屏路加气站建设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HZB2016-0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弥勒市锦屏路加气站建设项目 已由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燃气工程项目立项审查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华气金江天然气有限公司弥勒市锦屏路加气站,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总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弥勒市弥勒大道以东,锦屏路以北 2.2建设规模:框架结构,2层1栋,建筑面积514.68㎡ 2.3计划投资:概算投资约30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钢结构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省外投标企业必须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建2015)34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章节,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5.1本项目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 30日下午14时30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 (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一日内寄送。 5.3已进入《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格投标人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且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红河州建设工程投标资格审查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hhzy.net)报名,并持固定投标员证及本人身份证到5.4条规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清单光盘及图纸。 5.4名录外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一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工程量清单光盘)。 5.5所有投标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的下列资料送至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一楼):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wenku.baidu.com/view/49cc9de6bd64783e08122b38 6、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资料的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勒市弥阳镇髯翁路103号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施工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 )、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网址:www.hhzy.net)、弥勒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华气金江天然气有限公司弥勒市锦屏路加气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丁文 地址:弥勒市湖泉小区B区 邮编:652399 联系人:武玉理、 胡磊 电话:15887251838、18725028276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秦臻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14号 邮编:661100 联系人:李锐、曹丽 电话:0873-6135391 传真:0873-6135391 日期:2016年3月7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弥勒市锦屏路加气站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mlzb2016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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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云南 | 项目预算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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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