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绿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绿春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绿春县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绿春LCG2016-002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LCG2016-002 |
|---|---|---|---|
| 地区 | 云南 | 项目预算 |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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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