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二期石化训练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二期石化训练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楚雄州财政局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现由采购人委托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二期石化训练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二期石化训练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楚雄市东南片区东环线与东南片区49号路交叉口东南侧,位于东环线以东、鹿城镇大东村委会大东村以南、塔普村以北。 2.3项目编号:云山水(采)招字-2019-04-03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预算:76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采购内容: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二期石化训练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后期服务和完善的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后续服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化工生产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训练区;(2)油管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3)气体储罐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4)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5)火车槽罐车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并配套建设油品管线、加油加气站、装卸油台和控制中心等设施;(6)室外场地平整;(7)室外道路、停车场、给排水、围栏等工程,用地面积66.8亩,工程投资估算约2733.91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人防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省外入滇企业按照(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滇信息登记证; 3.3项目负责人资格:需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及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楚雄州应急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二期石化训练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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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云南 | 项目预算 | 760000.0万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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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