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2)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服务;(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通信运营资质,并提供相关经营许可证书;(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包采公〔2017〕4661号 |
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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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内蒙古 | 项目预算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湘维西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1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