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州市公安局接处警电脑采购项目变更证明

发布时间:2018-07-12 10:12:34
关于林州市公安局接处警电脑采购项目 变更证明 现对林州市公安局接处警电脑采购项目做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第2页、第5页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具有警用装备服装经营范围;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 现变更为: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

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 2018-07-12 10:12:34 公告地区 河南
品目

采购单位 林州市公安局
首次公共日期 2018-07-12 本次变更日期 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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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林州市公安局接处警电脑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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