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及环境提升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博兴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博兴县城乡建设局、博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联合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山东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现邀请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活动,并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博兴县城区基础设施配套及环境提升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 |
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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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 山东 | 项目预算 |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