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机房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一、招标人: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二、代理机构:山东信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三、计划编号:GCCG2018-39#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A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机房及安检设备采购 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必须符合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机房及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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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山东 | 项目预算 | |
报名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